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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日與小叔Paul討論到他的信仰,在他受洗之後,他整個人生的喜悅感受。

  基於吃好到相報的感覺,他很親切也很積極的分享他的獲得。

  我和Paul的生日只差13天,我們倆的雖來自不同的家庭,但對宗教或形上學,都很有興趣和熱情。

  他受洗之後還選修神學課程,在忙碌的工作活中,還每周抽空上課和做禮拜,他也參加詩班,經常在詠唱時獲得聖靈充滿的法喜感受。

  我某方面來說是個很孤僻的人,我始終覺得,一個人不是一句話或幾句話能說明的,所以平常不是很積極要向別人說明我自己。

  Paul和我分享的內容,我因為研讀賽斯資料的關係,有比較不同的見解和宇宙觀,但是這些都一言難盡。有時試圖想解釋,又覺得我把這些說出來,你們就沒有看這些書的樂趣了,因為那樂趣便是在閱讀的當中,一丁一點的累積起來的全新視野。

  不過,我還是盡我所能的和他討論這些不同的觀點。

  公公在旁邊說:這兩隻老鼠

  因為我們倆都是屬老鼠的,我和Paul似乎就是對某些事情比家裡其他成員還關心。

  看我們討論到一個面向,Paul提出人是有罪的,每天都要反省懺悔,我們很容易有驕傲心,就像王建煊院長說的,孩子考上公立高中,隔壁的考上私立的,心裡就是驕傲,但是發現另一個隔壁的考上建中,那心裡就是覺得有點不舒服。

  這時,公公插了一句話:他們說信神的也有驕傲

  公公說這句話時,我感覺他在很多部分說出了我們不是基督徒的人,對基督徒的某種看法。

  他們的理想主義,他們的積極,他們的登門拜訪,他們夾在你家門上的聖經傳單,他們的排他性,他們的許許多多的特性,對於內心裡面根本是用太極拳的節奏在體驗世界的我來說,真的是又嗆又辣

  因為節奏本身的不契合,因為整個呼吸的空氣層好像完全不同,所以我有太多的機會接觸基督教,也很喜歡他們的音樂,他們的教堂,他們的禱告,他們的聖經,他們的神,但是我卻無法成為基督徒。

  那天談完話,我心裡產生很多很多的問題,終於在一個星期之後的現在,我才能把這個情緒整理好。

  我們是否是一種很容易成為狂熱分子和理想主義者甚至是偏執狂的生物?

  當我們感覺對方有信神的驕傲時,我自己是否也顯示出了信賽斯的驕傲?

  在日常生活中,我願意接受每種事物的美好,一棵榕樹不會比一棵鳳凰木更不接近神或是那造物者,但我們為什麼要覺得基督教就比其他的宗教更接近神,並且是那唯一的一種宗教呢?而我又憑甚麼能確定賽斯或珍說的是真的?

  Paul說,他們認為這一生的表現,就是一切,死了就要接受審判,就要決定天堂和地獄的判決了。

  我說,我絕對不認為這一生之後我們就沒有來生了,我也認為聖經上所說的一生其實並不是我們狹義解釋的一生。

  是不是我也很驕傲的?

  在我們倆個都沒有真正體驗的事實之上,我們各自堅持自己相信的思維,選擇了自己想要相信的內容,而我們都堅持的不得了(我們都是笑笑的討論和分享,並沒有吵架啦)

  不過我必須說,我至少讀過些聖經,但Paul並沒有讀過賽斯書,因此我們的討論容易有點沒有對焦的狀況,當然他也有不讀的自由。

  Paul一直是個溫文儒雅的知識分子,在家孝順溫和在外與人為善,我們的討論也都是在和睦的狀態下進行。

  不過回家之後,我還是一整個星期,情緒很複雜,直到現在我才有辦法整理這些。

  假如他的話是由一個個性更加激進的人說出來,那我會怎麼樣?我還有辦法跟他討論下去嗎?所以我的驕傲也沒有比較少!

  那驕傲來自,我以為我信任的事情比別人接近真理,而他也一樣。也許賽斯會笑我,我們根本就還沒了解於萬一呢!

  我還是如往常地,相信每個人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他可以選擇他想要的(包括宗教),那也就是說,我也應該被賦予同樣的權利,當然我就是正在這麼作。

  我跟Benjamin承認,我很驕傲,而且我愛面子,不喜歡被人家唸(我懷疑有人喜歡嗎?)

  Benjamin笑著說:對呀!一點都講不得。

  不過我倒是覺得,驕傲不是一種罪惡,不是一種如果我們有了這個想法,就應該入地獄的罪惡。假如我們天天帶著這樣的想法,我們要怎樣相信自己是有創造力的?尤其你相信自己有貪嗔癡的想法很罪惡,並不能帶給你沒有貪嗔癡的想法。

  我覺得,可以把它看成是可以走向更好的境界的動力。在我小小的心靈裡有的好強和驕傲,只要沒有拿出來壓迫別人,而是用來鞭策自己,讓自己更加成為自己想成為的那個人,那它其實可以看作是一種善呢!

  好像我又開始在傾銷消滅原罪的思想了,讀者好友們,請自己決定要不要參考囉!

  這兩天我又想到,其實當我們真的相信靈魂永生的時候,這世界上就根本沒有罪惡了。因為別人其實根本不會真的殺死你,而且一個人沒有自己想死之前根本不會死。

  這些所有就如同賽斯的一句話,你創造你的實相。也如金剛經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而這也許也是聖經會寫成人只有一生的版本的緣由,因為人還沒有辦法不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人還會為了捍衛自己的理想而殺人,因此還不能給你靈魂永生這個玩具玩,不然我們的靈魂可能會進化的更慢些。

  我希望我能有更多的體驗更加寬廣的心胸,一個人總是要認為自己有某些存在的價值,他才會繼續願意以身體的狀態活著,否則他會選擇自殺或是他殺 意外 戰爭來了結這一生。

  上一周,我幾乎每天都帶兒子去公園玩或是運動,讓他的精力有所發揮,因為我發現他需要這些比我多很多。

  既然他需要,那也不是壞事,我為什麼不願意給他呢?當然我願意。於是我改變了家裡的作息,然後抱著小筆電,在公園陪他。

  除了滿足了我天天腦子滿滿的組成文字的慾望之外,也在這個舒適的季節,多一點自然的空氣。

  我發現自己更隨順一些,不再那樣刻意一些,更相信自己或是孩子身上,帶有他自己想完成的價值。

  因為有那價值,我們才會願意活著,我們才會有快樂而值得一種喜樂。

  我想我還是會持有那份驕傲,不過,我開始能對我以為別人有的驕傲,減少了許多敵對的想法。其實到頭來,我們也沒有那麼不相同。

  說到Paul,我一直感覺他不會永遠安於這樣,總有一天,很快的某一天,他會知道我說的是甚麼,他甚至會靠近這種想法,這是我一種阿Q的直覺嗎?我不知道。說不定他也是這樣想我哩!

  另外,賽斯也說到一位Paul,那會是第三位基督意識的降生,怎麼那麼剛好,都是Paul啦!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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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