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九歌的99年散文選,被裡面的文字嚇得半死。

 

  我必須承認,我一直以來很少閱讀真正算是主流文學的作品。我沒看過姐姐書櫃裡一整排的散文選和小說選,這幾年我反而自己買了童話選好幾本來看。

 

   我的文字就如同我的人,打開就看見了,要講的東西不過份包裝,也不懂得譬喻。

 

  但,在這本書裡看到的,就是一層一層的譬喻,沒有一個東西不需要被形容,也沒有一樣心情不需要被誇大,好像這樣才能感動人。

 

  有的,我真的很感動。有的,就是把我一刀一刀的捅著玩,讓我有點花錢嚇自己的感覺。

 

  這樣就是文學?

 

  我好像學到了很多。

 

  這個閱讀的經驗,當然也影響了我腦子裡的文句。

 

  我發現自己對一件事情的敘述方式開始有了變化。

 

  以前的我會說:再不開冷氣,我就要熱死了!

 

  現在我的腦子裡OS :不開冷氣的溫度,如同鐵板燒師傅鏟下的荷包蛋,滋滋作響~~

 

  書裡有一篇出櫃文,寫得真他*的好,一文不過幾頁,可以峰迴路轉外帶七情六慾。他的形容夠徹底,夠露骨。

 

  露骨是目標嗎?

 

  善譬是必須嗎?

 

  我知道那是主流的習慣,整本書沒有這種講話基調以外的文章。

 

  每一篇都是得過數個大獎的作者寫的。

 

  所以散文選是選擇那些得過許多大獎的人的文章集合而成的,抑或是這些人寫得實在太好,隨便選都會選出他們的文章,又難道是得過獎的人已經滿坑滿谷,用飛鏢射就可以選到。

 

  我這才知道我離主流思潮有多遠。

 

  回想起我大學時代得過一個小小的校內徵文獎,當時的我,也是大白話,因此沒有能夠進入前三獎的第位,敬陪佳作。

 

  首獎從缺,二獎用超級深刻嘔心瀝血的文字形容了貝多芬的某首作品,我看了都不想聽那音樂了。三獎也差不多。

 

  評審當時請的是多個有名作家,公開的講評了這些文章,我記得有一位還說到,一個散文有必要寫得那麼文縐縐嗎?是不是可能更直接一點?當時他讚美我的文章,用字最精準。真抱歉,我居然還忘記他是誰?

 

  我於是知道,我根本是個與得獎無緣的人,我要的東西,一點都不主流,我只想自己蹲在地上拿樹枝用泥巴畫塗,並沒有想買上整套的油畫顏料去完成某個偉大的什麼,而沒人在意那地上的塗鴉。

 

  我當然還是想受到重視,也希望有一天,居然有人發現那塗鴉裡,有著一個人平凡的一生,她很平凡,但是她還滿開心的,她很平凡,但是她還是希望,別人看到她的塗鴉的時候,會跟她一樣開心。

 

  我一點都不想嚇人,所以我也不想被人嚇。

 

  可是我還是學習到很多。

 

  我特意的不閱讀這類作品很久了,該是讀一下的時候了,雖然心臟不夠堅強,雖然被文字雕成的刀,一刀一刀的刻進骨血裡了,也要學著明白,文字也有那種力量,還有怎樣能擁有那種力量。


  我蹲在地上,發現自己只適合搓湯圓。


  我說不出尖銳的話,如果想要說,就會把它搓圓,搓不圓我就口吃了。


  所以我長得很圓,我的身體已經沒有任何尖銳的線條,從哪一個角度看都是圓的。

 

  我知道文字洗練的作品,的確有助傳達複雜的情緒,更能加深讀者的共鳴。

 

  我還是蹲在地上,用手指頭畫著圈圈,像個小孩子,無助的抬起頭來看一下,大人的世界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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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