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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寫作?

  我寫作是因為我滿腦子的話要講,但是沒有什麼人可以講,所以就寫下來,等著某一天有某個人看見,分享了我的某些情緒。

  我寫作是因為我是個紀錄狂,事情沒有記錄下來,心裡發毛。於是每天都在想辦法記下歇什麼東西,雖然記下來都還是忘記。

  我寫作是因為這看起來想是個滿有格調的事情,無論在咖啡廳拿著筆寫字,或是在家裡床上打著電腦,都覺得有知識份子的驕傲。

  我寫作是因為從國小開始就被要求要寫作文,很會寫作文的人,分數可以很高,我喜歡拿高分,所以就漸漸喜歡寫作,即使小時候超級害怕寫字,寫幾百字手指就硬幫幫的,尤其怕少寫了字,插進去版面難看就不會高分,怕死了。

  我寫作是因為我喜歡閱讀文字,因為喜歡閱讀,便喜歡創造文字來給人閱讀,這像是雙向道路,有來有往。

  我寫作是因為想留下一些什麼,日子無形中流過,而白紙黑字起碼可以留些一些偏見的歷史。這跟記錄狂有關,算是附帶一提。

  我寫作是因為我想知道別人的看法,Benjamin每天都被我要求要看我的文章,也一定會跟我說他的看法。Ellen姐姐都會很耐心的跟我說幾句話,只有阿毛最懶,我規定阿毛一定要在我的文章下留言,這樣我才會知道更多的事情,從我的一個想法出發,會有什麼其它的想法繞回來這裡。

  我寫作是因為小時候考試作文總是很高分,誤以為自己是個能寫的人,雖然後來知道自己只是愛寫雞毛蒜皮的廢話,但是也寫習慣了。

  我寫作是因為我認為寫作是一種創作,而創作對我來說,就是非做不可的事情,我一定要用什麼方法玩一點有創意的事情,不然我就會很難受。

  我寫作是因為我喜歡講故事,我不知道小時候為什麼那麼會講故事但現在卻沒什麼故事可以編,於是只好拍點自己亂炒的菜和路上亂七八糟的樹來寫文章,幸好還滿自得其樂。

  我寫作是因為我讀了某本書之後,就非得寫下些想法來不可,愈是感觸深的那一刻愈是不睡覺也要寫,就像現在,明明已經教了整天的琴,收割完農場就該早早來睡,卻在上廁所時看了心靈寫作
裡的這個練習,於是又抱著電腦來寫這一篇。

  我寫作就像是我應該吃飯喝水一樣自然的事情,我一點都不感覺勉強,不但有強烈的慾望,還有不寫不蘇湖的困擾。

  我寫作是因為我喜歡文章旁邊看到我的名字,雖然不喜歡被看到我的照片,但如果有個印刷品裡面的文字有我的名字,我就是很開心。

  我寫作是因為如果我寫的話,我就不用做其他的事情。我寫作是因為我不想做其它的事情,我只想寫作。

  我寫作是因為我很自戀,我以為自己的想法還滿有趣的,值得被寫下來。但就算很有趣也可以不必寫下來呀,所以是因為寫成文字這個過程,對我來說代表著某種程度的重視,如果只是講過那不算重視,但是寫下來,那地位就完全不同。

  我寫作是因為我有很多感覺需要抒發,可能是我關閉了身體的某些運動,因此腦子的運作特別忙碌,想像一個人好手好腳但是都不動的樣子,是不是就想到坐在電腦前面的胖宅男胖宅女模樣,絕對沒有人會說他們不聰明,而他們通通專心活在網路的虛擬世界,如同我現在一樣。

  我寫作是因為我喜歡用文字去回憶,雖然文字歷史永遠是偏見,但在閱讀過去的同時,有一種用自己的角度重溫事物的感受,因為我會忘記,重溫時就特別的有趣,原來我那時候是這樣想的。

  我寫作是因為寫了才有跟親友討論的主題,讓他們知道我的生活中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怎樣處理,事情進展到怎樣的狀態,這樣我就不必一個一個去告訴他們,當然也有些不上網的親友,當然也有些我不認識的朋友在閱讀,當然我也不是每件事都會轉告每個人,大家都可以自己選擇有興趣的話題來閱讀。

  我寫作故我在。

  我寫作時留下了活著的痕跡。

  我寫作是因為我很喜歡的人都在寫作,所以我認為寫作可以帶給自己更多的能量,寫作可以開拓自己,可以認識自己,也可以消遣自己。

  我寫作是因為我很平凡很卑微,但是我還有一個地方可以講話。

  我寫作是想要跟自己說話,我一邊說給自己聽,一邊說給任何有興趣的人聽。我自己的文章我其實都讀過無數次,錯字我還很少去修改,頓號也經常空白,但每次閱讀,就是在感受自己當時的心情。

  我寫作是因為我會死,這一生在不知道的某個未來我會走開,或許回來或許不回來,就算回來都不是這一刻的我,所有角色的轉換,使得這一刻是某種不會再重現的永恆,那值得歌頌。

  我寫作是因為我無法關掉我心中想要頃訴的小孩,她沒有我真正的年齡那麼老,有些我平時沒有的調皮,但卻又像不知轉世了幾百次一樣,有某種我平時不太清楚的智慧。

  我寫作是因為我不寫的時候,我整個腦子都在想著要寫的東西;而我正在寫的時候,我總是很專心,甚至會斥退來找我解救問題的小孩,叫他等我忙完再說;而當我寫完的時候,我有種莫名的快樂,於是我便又再想著要寫歇什麼。

  我寫作是因為這就是我要做的事情。

  我寫作是因為如果我不寫,Benjamin會說我懶惰,但是我不煮菜他卻不會這樣說。

  我寫作是因為寫的時候,我隨時聽著心裡的聲音,那種聆聽有時很神奇,有種我雖然主張了某種話題,但是我卻像是個載體,被流通過該被寫出的事物一樣,那樣的經驗通常會發生在我寫得比較好的文章的過程中,而那種經驗,千金換他不到,非得寫不可。

  我寫作是因為很好玩,我說著話,試圖描述出無形的東西,試圖描寫出經驗,試圖描寫出感受,試圖描寫出動作。但是哪有一種動作是不包含其他動作的,怎樣寫都寫不完,我們只能選擇一個小小的角度。那麼我們怎樣選擇了那個角度,那才是觀察的中心。我剛剛跟Benjamin交往時,我們去看煙火,遠遠的煙火在我們眼中看起來好美麗,那時Benjamin的相機沒有好的鏡頭(現在甚至連好像機都沒有),拍回來的照片洗出來我嚇了一跳,怎麼那煙火是那麼小的?原來我們的眼睛會這樣專注在一個小小的事物上面,直到其它所有都看不見。就如我們用文字去形容事情,都是形容了無限多個觀點中的其中一個點,所以就算我每次都講類似的話,我卻也都還講不完我心裡想的事情。

  我寫作是因為--我是個自由寫手。有的人會跳舞,有的人會徒手攀爬大廈,有的人會心算開立方根,有的人會修水管,有的人會設計核電廠,有的人會研究生男生女的方法,我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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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