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我和班生的愛情故事,我真的覺得我可以寫個十本書一百萬字左右。

  可是這十本書也許根本沒有人要看,因為從頭甜到尾,甜19年還是甜,這種既沒有高潮迭起(不對!應該是經常高潮迭起 XD),又沒有若即若離的情節,誰看?


  不是我自誇,但我們的感情,真的就從第一次握手(不說牽手,因為我是被他握住的)以後,就註定在一起了。

  這樣的故事,這種小小的幸福,這種只想要「慢慢一起變老」的浪漫,大概就是我夢想中愛情的樣子。


  我們兩隻都是懶蟲,我們篤信「兩個和尚抬水喝」的生活哲學,如果我在忙,他老爺敢躺在那裡爽爽的看電視,絕對會被我的臭臉臭到空氣凝結。

  他若是手裡拿一堆東西,絕對會分一包給我,不會讓我閒著。


  我們倆要求彼此對這個家同等的付出,要求一種「公平」,雖說這種公平既稱不出哪端輕哪端重,也量不了哪邊長哪邊短,反正這種標準外人根本抓不著,我們倆卻非常清楚那個界線。

  到怎樣的程度,對方就會抬起一邊的眉毛,到怎樣的地步,對方會露出咪咪的微笑,說不出來的微妙界線,讓我們在一起的感覺非常舒服。


  前天晚上,他先睡,我還想寫東西,他一直吵著,要我唸文章給他聽,唸到他睡著。

  這是他一方面想讓我自由寫作,一方面想要我陪伴他,一方面又希望我為了健康早點入眠但又不敢干涉我,而他也真的很喜歡聽我講話聽到睡著(簡直跟兒子一樣)。幸好他想睡的時候,我唸不了五分鐘,他就已經入夢了。


  我很喜歡他眉骨的角度,那輪廓有種英氣,眉毛也濃淡適宜。他睡著,我常常親吻他的眉毛,那時我心裡會有種甜甜的味道。

  抱著兒子,看著他像蛋一樣圓圓的頭,倚在我的懷裡,也會有這樣的甜美感受。


  我們的愛情有沒有轟轟烈烈?有沒有過?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在這種平靜又踏實的關係中,攜手同行?


  有時候我看著他,現在已經是個中年男人的模樣了,而我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歐巴桑,這樣的兩個人中間的關係,也可以用愛情來形容嗎?

  是不是我們基本上,已經退一步(或說進一步),成為了家人,而不是愛人呢?

  我不知道怎樣定義這中間的差別,但應該可以說,我心裡的確是把他當成家人,絕對是除了兒子之外第一順位的家人,是打仗逃難一定要追隨的人。(不過我有交待他,假如真的有什麼危險,一定要帶著兒子跑,我這個手腳不靈活的,我追不上的話,就不用管我。)

  但除了是家人之外,絕對有超過這種定義的更親密的一種關係,身體上和心理上都是如此。


  19年來,我們隨時都有話聊,只要有空說說話,都是說到欲罷不能,徹夜長談,並且愉悅地交心。

  身體上對彼此的需求也未曾減低,滿足的標準也從未下降。


  我應該可以這樣說:我找到並擁有我一直夢想中的愛情不會錯!

  也許國小一年級就偷看姊姊的瓊瑤小說,造成我過早期待愛情的個性。

  但幸好,我找到的時間不晚,延續的時間卻很長,幸福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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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