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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結婚的時候,對異性的眼光似乎和現在不太一樣。

  那時候覺得分享和重視,比一切都重要。

  如果無法彼此分享心事和看法,或是自己被排在很多很多事情之後,就無法覺得開心。

 

  現在的我,覺得男人如果具備下面三個條件,魅力等級真的會破表。

 

  第一、會陪孩子玩的男人,非常有魅力


  大嬸我非常堅持,那種回家只會看電視打電動,把孩子丟給太太或是媽媽的男人,no good la~~

  懂得陪孩子玩,而且還步步引導,設計各種方法,讓孩子跟著開心的學習,真的是好爸爸好男人的必備條件。

  最近親子天下,才剛剛有一集,報導父職在教養中的重要性。

 

  我記得Cathy的兩個千金都還很小的時候,她老公Daniel常常把寶寶拋到空中,或是放在各種媽媽絕對不會想到的角度,像是快要掉下去的椅子扶手邊,或是假裝手溜了,寶寶差點掉下去,這種遊戲。

  媽媽們看到都嚇得半死,但其實寶寶很開心,這種冒險遊戲,是男人直覺就會玩的遊戲,只要這個男人的心有在家的話。

 

  Annie的老公,人稱「姊夫」(因為Annie是Cathy的姊姊 XD,而我們是Cathy和Daniel的同學 ),則是有莫名其妙的鎮攝能力,有一次一群孩子應該大大小小有六七個在一起玩,姊夫突然叫孩子們拿紙出來畫人,姊夫本身好像是學美工設計的,不過那一次根本跟美工設計一點關係都沒有。總之,一群小朋友,就因為畫人,笑得東倒西歪。

  人高馬大的姊夫有種異於常人的幽默感,面對孩子還有種威嚴,孩子們一下子被半威脅性的小恐嚇,一下子又被幽默的對話,逗得花枝亂顫,光是畫個人,就搞了好幾個小時,玩得不亦樂乎。

 

  Benjamin和Paul都很懂得跟孩子玩,每次Paul到我們家,Kevin一定叔叔長叔叔短的,死巴著Paul不放,因為他叔叔很懂得玩他的遊戲。

 

  自己的孩子,當然要自己陪,男人懂得設計孩子的活動,和孩子約定事情,一起運動或是遊戲,那種畫面,真的是很有魅力的。

 

  第二、會做家事的男人,非常有魅力


 

  我的父親會做家事,會主動做家事,對我來說,把家事全部丟給太太的,不是好男人,就算全家只有男人賺錢也不行,如果夫妻倆人都工作,那就更不行。

 

  做家事,我自己都夠討厭了,還沒有人願意分攤,那種深入谷底的黯淡(請看這裡)就會冒出來。

  男人不做家事,其實說穿了就是拿翹,就是既得利益者的優越感,也是懶惰。

  但是,會主動做家事的男人很少,所以願意做的,自然就有魅力,有與眾不同的特色,更有多情體貼的柔和。

 

  我哥哥會賺錢也會做家事,會做菜、會燉補、也會洗衣陪孩子唸書。

 

  我叔叔也會做家事,自己照顧自己,什麼活都能做。

 

  所以從我的眼睛看出去,男人不做家事,完全不及格,混帳得很。

 

  第三、會樂器的男人,非常有魅力

  身體也是一種樂器,不要以為一定要買一個什麼了不起的樂器來學習,才能成為魅力男性。

  好好的運用身體唱歌,也不必一定要是美聲男伶,只要唱得流暢,音準順耳,就可以很有魅力。

 

  或許對其他人來說,這個條件可以擴大成「懂藝術的男人」。

  是的,沒有任何藝術涵養的男人,簡直連雞肋都稱不上。

 

  我是挑剔一點,我還是喜歡集中在音樂上,當然很歡迎其他各種藝術細胞通通上場,但若是不會任何一種樂器,實在是種遺憾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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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