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暢銷小說家>這本書好像已經買一年左右,雖說我讀起來是沒有像封底裡的推薦句中寫的「如果你剛做完手術,而縫線沒有達到工業用鋼絲的強度,請遠離本書。否則就準備好哈哈大笑,直到縫線繃開為止吧。--美國讀者Alex」這樣地笑,不過他的文筆真的很幽默。

  我把這本書,當作是一本回憶錄在讀,因為他的確是一本用回憶錄的方法寫作的書。因此,我也把它訂在我們<有朋自遠方來>網路寫作社列出你想閱讀的十本回憶錄裡面。

  而事實上,這是一本名為<我是暢銷小說家>,並且以第一人稱自傳形式寫作的小說。


  很不好意思的說,我一開始一點都沒發現它是小說。

  我沒有去比較這本書的作者叫做史蒂芬.赫利 Steve Hely,而書中主角的名字其實是皮特.塔斯洛。

  我一直讀到最後最後,想說這傢伙還真是不怕得罪人,什麼都敢講,再好好看一下他的生平,才發現原來不是主角的名字,「啊~~這居然是一本小說」的驚嘆於是從我嘴裡發出來。

  不過這完全是因為我個人的誤解造成的效果,事實上跟這本書不應該有直接的關係。

  但我碰巧因為是讀到最後才發現這件事,所以我基本上是把這本書當作「事實」在閱讀的。而這本書也的確,有那個會被認為是真實故事的一些特性。


  網友股哥提到一文千字即足,並且一定要「梗梗」於懷,要有梗,而且得有好梗,才有人讀。(真是讓我好好反省了一番 XD)


  以這個觀點來看的話,<我是暢銷小說家>算滿符合的。

  它沒有過多的陳述和描寫,但絕對不是含糊的,卻是某種精準的掌握,然後捉到「梗」。


  其實這也讓我聯想到相聲的「抖包袱」,要「三翻四抖」。也就是說,要「裝一個包袱」裝三拍,第四拍把它抖了,成了笑話。

  至於裝兩拍行不行,五拍行不行,包袱不抖行不行?

  也就是說,鋪了天大一個梗,到書的最尾巴才抖,行不行?

  我倒覺得寫小說這件事情,就得有這麼點力道才行。

  我們得學著裝各種層次的包袱,埋各種不同線條和深度的梗,然後在不同的地方和位置,一個一個漸漸抖出來。

  

  <我是暢銷小說家>這本書,其實在這個層面也有足夠的功夫。

  主角的膚淺或是說他的某種不要臉的誠實,個性的確定以及立體感很清楚。

  不能說這本書有多麼複雜的線條,不過它本來就是本輕鬆詼諧的故事,不需要大部頭的壓力鍋。


  這本書我從買到手就開始讀,經常看,也經常停。

  說好看,我認為專心一口氣看完,一定非常有趣。

  我之所以沒這麼作,是因為同時讀太多書,並不是每天都有契合這本書的心情,至於我每天又是什麼款的心情,我也不知道。

  總之,讀了很久。


  附帶一提,故事最後終於和普雷斯頓對上的時候,作者很努力的寫了很棒的一些文字,其實證明了他不是只會搞笑的,我也認為有成功。

  而那串文字,雖然有標點符號,但是跟我們社團最近曾練習過的最長的沒有標點的長文,在全書節奏上的意義,是相同的。我自己的小說也用過許多次。


  我會推薦大家讀這本書,很輕鬆,但其實也很深入。

  會聽見那嘲諷中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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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