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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完成了交換故事,這部小說的初稿,字數是102,765。

從10月18日發表第一章,到今天11月1日完成,共花了15天,所以我平均一天寫了6851字。

當然,這部小說裡面,有穿插我以前寫好得片段,所以起碼平均一天是6000字。

這種寫作的力道,是我這輩子第一次。


要說這種唯美的愛情故事,到底有沒有什麼價值,我完全不知道,很可能沒有。

但我是全心全意的,真誠的,甚至掏心掏肺的寫下了這個故事。

我的手段還很拙劣,想說的事情總是滔滔不絕的就說,傾吐的惡習仍然遍地皆是。

但我也知道沒有一個寫作的人,不是一個有話想說的人,我說得不好,在我還沒有辦法更好的時候,我也只能當它是個成長的軌跡,拿自己沒有辦法。


瘋狂寫作的這15天,全家都跟著我震盪,老公必須面對一個一回家就坐在電腦前面寫作的老婆,家裡也只能維持可以生活的空間,甚至必須是忍耐著過日子的髒亂。

今天我寫完了,才有辦法稍微擦拭一下15天的灰塵,整理15天的桌面。

兒子也必須面對一個不理他的媽,功課他必須自己完成,練琴也必須自己要求自己,不要求自己就去給老師罵。吃外食、叫外賣。直到今天幫他煮了義大利麵,可怕的小子吃了兩大碗公,還狂喝排骨湯。


一個家裡的任何事務,都是家裡所有成員互相配合而產生的,所以我當然很感謝老公和小孩的支持。

另外就是阿毛的校對組和鼓勵,以及Ellen姐的陪伴,每次用那山茶花的香皂和家事皂,心裡就是暖暖的。


但寫作的期間,我並沒有怠惰學生的功課,需要分析的、需要上和聲對位的,要事前備課的,我還是挖出時間來準備,感覺上,我也完成了不少事情。


這中間,阿毛他們家移民了,期間的低潮,也有許多安慰的聲音。

阿毛剛到國外孩子還發燒,還沒安頓好,必須用手洗衣服,甚至必須徒手扭乾牛仔褲,實在是很辛苦。


這個故事裡,女主角是個小說作家,在她的背景中,有許多我自己對寫作的看法。

有企圖心想要寫作,天天寫作的人非常多,星期天我去誠品書店看了一大堆的愛情小說--封面,頗覺自己要打入這個領域,門檻也是不低。

我純粹想做的,就是說故事這件事情。

想一個故事,然後組合好一個故事,期間享受這個故事的各種可能性,然後選擇最適切的發展,最後講出來。

就是這樣簡單的一個想法,支撐我有時五點起床寫作,有時三點,有時七點,晚上寫到眼睛睜不開,大部分都會是在一兩點以後就寢,隔日再戰。


我對這個故事的喜愛,超乎我自己的想像,我甚至連平日午間需要的小睡眠都省了,就是不停的往後衝刺。

有一個片段我自己寫得是眼淚直流,不過阿毛給我的建議是太過平面,角色建立不足,所以大家就知道有這種朋友多不容易了。她不讓我怠惰,總是讓我最直接去面對我的問題,雖然我有時候駑鈍,不願修改,但我還是很感謝。


這個故事真的太長了,可能超過運動健將的老公可以忍受一個愛情故事的長度,到後期他有點跟不上我的浪漫,直到最後終於上場的性愛場景,他才又驚醒過來。

講到性愛場景,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描寫的故事,我並不希望那很火辣,但是絕對希望這個場景是必須而且是得宜的。

屬於我的森林一書中,我也描寫了相當的畫面,不過整體上來說,還是相當保守的。

倒不是說,我一定得在書中描寫得血淋淋的真實才行,但是我真的希望能得到村上春樹的那種自由,就是在寫作裡出現什麼東西,都是可以的,只要是他要寫的而且該寫的,他就是可以那樣自由隨興的提起。不過也如同我文章中說的,我還差得遠勒!


今天終於有空多看兒子幾眼,他笑起來長得很像小姑小叔的下巴,就是夫家的長相。他低頭看著書的時候,很像我姊姊的眼神,應該也是像我的意思。

而才15天,這個孩子又大了一點,我希望我不是真的錯過了什麼。


更開心的是,兒子知道我每天平均寫6000字,15天寫了超過10萬字的紀錄,非常的欽佩。

他要寫學校的日記,不知道要寫什麼,我隨口一提,任何事物都可以寫,他笑得那樣開心的樣子,我知道,我寫東西的這種專注,進入了他的經驗裡面。

他說:「媽媽,妳說的故事好有趣喔!」

我想,寫作的人,最高的榮譽,是不是就是這樣的一句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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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