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哥哥大我四歲半,姊姊大我六歲。

  那就是說,我註定在一出生,就得開始趕路。

  年紀小,事情做得沒有兄姐快、沒有兄姐好,所以除了哭之外,就是忙著長大,非得讓自己長得能夠追上他們不可。


  我上幼稚園的年紀,我媽媽開始去上班了,所以我是家中唯一有上幼稚園的孩子。

  可能是我在家裡讀哥哥姊姊的書,或是因為跟著綜藝節目學唱流行歌曲,也可能是因為混幼稚園混太久,在園裡背三字經背著背著,我就識字了。

  很小就發現自己懂得「有邊唸邊、沒邊唸中間」的觀念,大致來說,上國小之前,我已經完全能夠閱讀國語日報了。


  最初的閱讀並沒有給我很深的感動,我純粹帶著趕路的心情,忙著追上姊姊哥哥,忙著成為他們中的一員,雖然小時候那年齡的差距如天一般高,怎樣都追不上。但在近40歲的今天,差異卻幾乎不見,人生的際遇總不相同,但我已經不必再趕路。

  最初的閱讀並沒有給我很奇妙的預感,讓我知道我將來會這樣依賴閱讀過日子,我之所以會寫「書屋」這個故事(還沒開始繼續寫,非常抱歉),也是因為想描寫閱讀的心情使然。


  當然,記憶中還是有那麼一些些閃光出現,當我認得什麼字的時候,我會得到大人的誇獎,當我背得什麼詩詞經書的時候,我會被叫到叔叔伯伯們面前表演,背誦給他們聽。

  「認字而能樂在閱讀」大約是國小一年級的事情,那時我已經在閱讀瓊瑤的小說,整本都是字。我現在那麼愛寫愛情故事,大概跟瓊瑤阿姨有點關係,因為那非常接近我初嘗閱讀樂趣的階段。

  我記得當時女主角哭我就哭,胸口還會抽痛,挖勒!真的是趕路趕太兇,過度早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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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