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連吸引力法則,這樣的思維,也要搶著誰是第一個講的?

這本書的宣傳就說,吸引力法則的想法,是從這本書的兩位作者伉儷開始的。

Ellen姐說:吸引力法則不是兩頁就可以講完的嗎?那有那麼多可以講

我更變態,兩頁就可以講完的東西,我還買了一堆書來看。


這才是吸引力法則大概是我目前看過最好看的一本。


首先,他是大剌剌就告訴你原因和方法,不像秘密那樣搞得神神秘秘的。

其次,他裡面幫我們問了很多直接的問題,而亞伯拉罕(太太作者通靈的對象們的總稱)則一一詳實回答,簡要並且充滿愛。

再來,作者也喜歡賽斯書,先生作者尤其是個執著於尋找生命意義的人(我覺得我就是這樣的人),亞伯拉罕基本上回答問題的觀點和賽斯很像,不過講的話比賽斯更易懂,也更加有實用性。


秘密一書,當然也曾經震撼我許久,我也對它講述的方式很有興趣,甚至它的美編排版我都覺得很特別。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我的心情卻覺得那些都是多的,只是為了吸引人們的注意,然後更容易讓人覺得吸引力法則是個神秘不可得的東西。

好像一定得披上黑色雷絲斗篷,拿個水晶球,點上蠟燭,再加上兩眼翻白,才能接收到那些訊息。


但是這才是吸引力法則說起同樣的事情來,就好像吃飯喝水一樣正常。

反正吸引力法則無論你相信不相信,他就是毫無例外的持續運作著,如果能懂他,學著運用他,隨順他,自然生命能更精彩更豐富更隨心所欲。

比如說你要參加足球比賽,但是你不懂得足球比賽的規矩,結果你老是因為用手觸球而犯規,那不是很冤枉嗎?

我們生活在這個宇宙,如果我們不知道宇宙的基本法則是吸引力法則,我們很可能就會因為不瞭解吸引力法則,而不停的重蹈覆轍,讓自己沒有辦法開展出去。

吸引力法則簡單說就是你想的就會被你吸引過來,即使你不想要的,只要你有在想,他就一定成真。

但你就是不停的在生氣自己老是遇到自己不想要的事情或東西,對宇宙來說,你就是等於再說:我要更多的這種東西來讓我生氣,愈生氣,能量愈強,成真的速度愈快。


吸引力法則就是這樣的一種法則,無論那一本書說得也差不多。

這才是吸引力法則又有值得我們多看一眼或多買一本書的地方嗎?

我會說有。


因為亞伯拉罕的話很有智慧。

因為先生作家傑瑞 希克斯問的問題,都很有趣也很實用,並且經常會與我心有慼慼焉。

因為這本書不知為什麼,有種很簡單的偉大感,讓人讀起來有種接觸神性的感受。


因此,我這幾天特別的開心,好像覺得自己真的擁有了某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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