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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住在阿毛家。」我在電話裡跟媽媽說。

  媽媽當然是已經抱著『腳長在妳身上,我也攔不住,但是最好不要告訴我實話,不然我會受不了』的態度,接我這種電話。

  嚴格說起來也不算是騙她,是真的有去住阿毛家,只是跟班生去約會看電影說情話,不知到了幾點,車都沒了,只好住在阿毛家。(阿毛還真可憐)


  我在家裡公開交男朋友的時候,那時是大一,我媽就規定晚上下課就要回家,也不許我和同學去夜遊啥的。

  我跟媽媽說,會發生事情哪裡一定要是晚上蛤?

  所以舉凡家聚、迎新、系學會開會......布拉布拉的,通通都要通報非常麻煩。

  當然,我完全是個沒膽正面衝突的俗辣,不會跟媽媽對衝。

  只是我就漸漸忘記講一些原因,慢慢拉長回家的時間,最後就享有高興什麼時候回家就什麼時候回家的自由了。


  外宿的經驗一談起來,好像廁所的捲筒衛生紙一樣,愈拉愈長,簡直沒完。

  真要講,我記得研究所時代,有一次在班生外面租的小套房裡過夜,那時我們還養了一隻小白狗叫「蛋捲」。

  我和班生都胖了,便在地上鋪了厚被子睡,我躺在他的臂彎裡,一隻手還握著小狗的小短腿,感覺好幸福。

  不過,對我媽的說詞,當然是「沒有!我和小狗睡在他房間,他睡在研究室裡的躺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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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