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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四,在公館附近走動,迎面走來一個外國男生,大約20多歲。

他身旁有一位台灣女孩子,也差不多20多歲。


他們走得很近,但也沒有牽手或是親密動作,看起來,也許算是「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階段。


那男生很高大,身材也有矯健的線條,女孩則細瘦健康。

兩人一邊走路一邊講話,男生經常需體貼的稍微側彎腰,才能繼續交談。

我看見了那女孩因為他彎腰靠近的動作,眼神閃爍了一下,她害羞呢!


我這個愛看人家戀愛的歐巴桑,明明看到人家害臊,卻還是盯著人家看。


男生突然看見女孩手裡的綠色袋子,感覺非常重。

我聽不見他們說什麼,不過那男生就直接伸手,幫女孩拿了那個袋子。

那個袋子女孩本來拿在兩人外側的手,男生也很自然用外側的手過來提,所以他伸過來體貼的這個動作,會讓他整個上半身都很靠近女孩子。


我又看見女孩子眼中那種羞澀,好可愛喔!

其實那個女孩子沒有很漂亮,一般標準來說,眼睛小了點,整個人並不會讓人聯想到美麗。

但是,那一刻,我卻知道他們倆個戀愛了!


那種電火,在空氣中瀰漫著。

男人最有效的武器,就是體貼。

男人擁有矯健的體魄,充滿力量的身軀,但是懂得一些些溫柔,真的是會迷死人。


昨天,Daniel被我凹送我和Kevin回家,沿路就被我嚴刑逼供。

結果,這位大爺完全就是一副心安理得的快樂著。

他說他從跟Cathy在一起,就對她非常滿意。稱讚Cathy做媽媽是個好媽媽、做媳婦是個好媳婦、做太太是個好太太。


女人還要什麼?

有老公這樣疼自己,不是就夠了?

當然是啊!


我一直很喜歡看別人談戀愛,尤其愛看那種兩情相悅,我反而不喜歡那種愛得死去活來,然後一大堆外人干擾,再加上家族反對,最後還弄個不歡而散那一類的。

我就是愛看那種直直的承認自己愛,然後努力的去疼對方愛對方,好好的開心過日子,那種幸福。


找到一個標準愛人並不容易,基本上要找到一個愛人就很難了,更別說標不標準,我想我對Benjamin來說,也沒有很標準吧!

但是,我一直非常承認自己是在愛情裡的,就算我是自我催眠也沒關係,我就是喜歡這樣。


我覺得要選擇結婚生子的人生,就是選擇了兩人世界,而那個相處的基礎,絕對不是責任和增產報國。

那個基礎,就是愛情。

而且是狹義的愛情。

起碼開始的時候是這樣。


我就是要那種很愛很愛的黏膩,有時還希望有點瘋狂,才會感覺自己還是愛著的。

只是感情漸漸會轉型,然後愛人會變成家人,這樣才開始有了責任。

但是不只是責任。


我曾經不相信愛情裡有自由,我篤信長相廝首,甚至不喜歡愛人去運動,因為我不想去而我又不想離開他。

我經過很久很久的學習,才懂得讓男人去運動有多麼重要,不但身體會健康,心裡也會健康。

我又經過了多久,才願意從心裡承認自己也需要去運動,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


現在的我,非常相信愛情可以有自由,但是,那個自由來自信任,來自彼此之間踏實的相處關係,和美好的互動。

這些後續變化的一開始,不過就是男生很體貼的,幫女生提了一個袋子。


我還是喜歡歌頌愛情,雖然我離那種初戀的年紀,已經十萬八千里遠。

要找到一個對的人,兩情相悅,開開心心的過日子,大聲的承認自己愛對方,對方也大聲的承認他愛妳,這樣過得既是轟轟烈烈又甜甜蜜蜜,就是我一直希望的人生。


也許等我七、八十歲,看這個文章,會覺得自己很瘋癲,快四十歲還在迷信愛情。

也許不用多久,兒子看得懂我的文章之後,也開始在找女朋友,那我就有點擔心了,哈!

但是,最真誠的面對自己,才是最好的態度。


談個戀愛吧!還沒談過戀愛的人!

找個愛人分享心事,找個愛人分享體溫。

沒有經歷過愛情,可惜了我們的靈魂,去分為男人女人的不同選擇。


繼續談戀愛吧!已經有愛人的人!

和愛人約會,和愛人撒嬌,和妳的愛人好好的吃頓飯,純吃飯也行,附帶動作片也可以。


秋天來了!正是尋找溫暖的氣候,天空中的氛圍都變了,連小鳥都肥了!

和愛人牽著手,在公園樹下散步,然後找一棵最美麗的五彩繽紛的台灣欒樹,在樹下深情的親吻。

這樣,才不辜負了妳擁有的愛情,以及為你們歌頌而盛開的花樹。


快去談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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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紀客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