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一想,我真的是個很好追的人。
想起前任男友追我的一點都不辛苦的歷史(完全跟我的小說不一樣啦!),還有老公追我的超級輕鬆過程,想想我還真的是一點都不拿翹。
為什麼?
蕭ㄤ嗎?
也許是,不過講美一點,應該說:我是期待愛情吧!(好像還是蕭ㄤ :P)
回想起來,我其實對追我的人,好像也沒有抱著什麼條件。
我的天哪!為什麼會這樣?!
只要他是在當時,一群人中間,出線的那一個,好像就可以了。
出線的條件呢?就是......
他有很明確要追我......
他不能太瘦......嚴禁比我瘦,老公!你出局了!是說現在要找到比我胖的也很難了!不過我是講以前啦!
他不能太笨,我受不了講不了話的愛人......尤其對我有興趣的話題,絕對不能詞窮,最好隨時能交上兩百萬字的心得報告
他要有自己很有興趣研究的專業,那種專業感很有魅力
(我怎麼愈列愈多了?!)
他要會哄我,不過這個要交往了才知道,我其實很好哄,但是就是有某個點很微妙,抓到那句話的話,事情就整個好辦起來。如果一直圍著真理打轉,或是想要用一般標準說服我,我就會開始變成一根木頭,臉很臭還不講話的木頭。
差點忘記,要喜歡狗!
總之呢!我發現自己以前還真的是超級好追的,Orz.....
就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吧!
沒有相處看看,怎麼知道走不走的下去?
Daniel昨天被我挖出來的秘辛中,有一件他和Cathy表白的那一刻,他講了一個故事,那個故事讓那美麗、追的人可以從陽明山下面西歐加油站,排到山上那間麥當勞那麼多的Cathy,也說了好!
這個故事其實很簡單,就是個撿石頭的故事,大家都聽過。
人生如果一直想要撿一顆最大的石頭,很可能路上經過的統統錯過,你唯有撿起來看看喜不喜歡,才有戲唱。
Cathy就這樣跟著Daniel,今年是第20年。
Cathy看起來就和大一一樣美麗,那天去她家,她頭髮一甩,連我都被電到!真不知道Daniel的日子怎麼過?XD
在生命中的某個剎那,有某個人踩進妳的世界,然後開始覺得五彩繽紛,充滿各種可能性。
你說要追我,如果我當時available,你也有些可愛,我就會試看看。
我喜歡談戀愛!
相處和追是不同的,相處需要學問,追我,一點學問也沒有,所以追到我也不怎麼稀奇吧!
但是有辦法和我相處的人,就一定是奇葩,我必須承認,我雖然很好追,但是一點都不好相處。
我是個孤僻的人,崇尚自由又臉皮薄,想堅持自己的想法,但是又很怕受傷。
所以相處起來一點都不輕鬆,時時刻刻要小心,我會蹲在地上畫圈圈,幾年都不起來。
寫了兩部愛情小說,好像讓自己更看得清楚,自己對愛情的一貫憧憬和態度。
我發現,有些學生現在正值交往年齡的,都還沒有我那麼熱情哪!
前幾年有個學生,剛上大學交了男朋友,我想,現在的男女都比較開放了,我於是輕鬆的說:「要保護自己,知道嗎?」
她居然回答我:「前次月事沒來,我媽帶我去看過婦產科了,幸好沒事!」
同學!老師還是有被妳嚇到ㄋㄟ!
第一 妳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
第二 連妳媽都知道了,可見你們的思想開放程度
第三 我忘了第三是什麼,我嚇得傻傻的
適婚年齡的熱情,應該是人的基因裡面,非常正常的一種衝動,也不應該用罪惡的眼光去看。
但是隨即而來的責任,卻經常被忘記。
這是我偶爾會提醒女孩子的事情。
我還曾經有個學生說,她其實不是很喜歡她的男朋友,覺得他不夠好,自己也沒有很愛他。
這個,我就完全不能理解了。
我雖然很好追,但是被追上了,我一定好好的去愛,我不能想像在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的懷裡,那是在做什麼?演間諜片嗎?
高中的時候,有個同學幫我做了一個心裡測驗。
我忘記完整的內容,大致上來說,她問我喜歡哪種動物(那是有選擇的比如狗、長頸鹿.......),問我為什麼.....,還有其他問題我就忘記了。
我那時選長頸鹿,原因是,我有一隻很可愛的長頸鹿抱枕。
那同學說,我將來會喜歡的愛人,會是像長頸鹿這樣很溫和。
而我為什麼會喜歡這個愛人,並不是因為他的條件多麼出眾,是因為「他是妳的」!
我可能真的是那種敝帚自珍的女性(咦?這樣有沒有矮化老公的嫌疑?),啊我也不可能嫁給比爾蓋茲咩!擁有什麼就珍惜什麼,也是很棒的哲學呀!
何況我也不是克拉拉舒曼,又美又有才華,我就有個愛人,也把我敝帚自珍一下就可以了!
原來我的婚姻根本是兩隻破掃把生了一枝小掃把的故事,Orz.........
談戀愛是一回事!追到了,怎麼走下去?
性愛是一回事!做完了,怎麼走下去?
如果沒有辦法長久,追到了,就差不多該分手了;愛完了,就再見了,那對我來說,完全是不合規格的戀情。
我是很好追,但是不太好甩,有點麻煩。
我很當真的。
從來沒有不以有長久的未來當作前提跟人家交往的。
所以在一開始不多久,我一定很重視對方在我家人面前的表現,他重不重視我的家庭,就算不搭嘎,有沒有辦法維持基本的禮貌。
我可能是太認真了,也會嚇跑某些人的。
不過,愛情與婚姻的界線,就是在:「沒陣亡的就留下來繼續奮戰囉!」
為什麼不要太年輕的時候談戀愛?
因為那時候只知道身體的衝動,不知道後續的責任,甚至有時候連對對方的基本禮貌都不懂。
我也曾經甩過人,也曾經被甩。
對愛情抱著夢幻的想像,超級不成熟的態度。
但叫我重新再來過的話,我不會想再經驗那個甩人的過程,我會希望我從來沒有遇過他。
被甩很傷心,但,後來我才會遇見老公,那中間有種莫名的宿命。
但總之,這個人生只要改了一點點,就全部都不同了,也許那就像我的小說一樣,在另一個可能的世界發生了。
最近我的話題老是圍著愛情,好像怎麼講都不嫌多,怎麼講卻也不夠。
和我同年齡的朋友,都漸漸跟我一樣,快要進入青春的尾巴期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再重溫一些年輕的感受,還是說,我真的心態回覆年輕一些,好像也有可能。
我很幸運,我的愛情目前為止算是98分,好到不行!
我似乎試圖分享這種快樂出來,因為很滿溢,一直會往外湧出。
很多朋友其實也是這樣,像Daniel和Cathy、像Winnie和小A、像另一個Winnie和強哥、像Paul和Ping......都一樣很幸福。
但是他們都好內斂,不像我那麼大嘴巴!
我就不行啊!一定要歌頌一下!我就是有那種人家問我叫什麼名字,我就開始交待我家住址和祖宗八代的毛病,有解說狂。
所以追到我的男生絕對上天堂,我肯定天天大叫我愛他!
好了我要閉嘴了!Ellen又要說滿地芝麻了!
喔!附帶一提,滿分是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