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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星期天早晨,那種非得睡到自然醒的意念,充滿我的身體,根深蒂固,就算勉強起床了,只要暫停幾分鐘不講話,就會開始打瞌睡


周間每天早上七點前起床,讓孩子吃完早餐,上學。

把床上的男人挖起來,踢去刮鬍子,穿戴整齊,擁抱,上班。

我自己,坐在電腦前面,喝咖啡,寫作、閱讀或教學。


周間的我,比較沒有睡到自然醒的堅決,反而是為了故事的發展,連夜間睡眠時間的大腦,都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被生長中的故事佔據。

與其說睡不好,不如說,興奮地睡不著覺,並且開心地思索著劇情。


但忙完了週六,瞌睡蟲就爬上身,也許週六晚就是抱著週日要睡到自然醒的目標,所以週六深夜,瞌睡蟲全都去狂歡做樂。

他們一個一個逃之夭夭,有的在村上春樹的書裡打滾,有的在網路上瀏覽文字或和阿毛聊天,有的在和床上的男人說自己的心事,有的在聽男人說他的故事,有的在聽音樂,有的在看電影......

總之,真的睡時,好像三點是個比較正常的時間。


那麼週日呢?就完全是個睡飽吃、吃飽睡的行程。

身邊的男人還是一樣,七八點就精神飽滿,看我還睡眼惺忪,有時想講話,就幫我按摩背後讓我清醒一些。

但我通常都是維持在帶著微笑聽他說話,只要他手一停,我就睡著的程度。


過沒多久,九點前後,小男孩也起床了,在我和男人中間或是身上打滾。

小男孩的體重剛剛好,男人教他怎樣幫我按摩,要按哪裡,怎樣施力,小男孩的技巧一日一日進步著。


接著小男孩喊餓,但是我還像一攤爛泥一樣地黏在床上,於是男人只好帶著小男孩出門去吃早餐,再幫我外帶回來,並且一定要附一杯熱拿鐵咖啡。


他們只要一離開床舖,無邊的睡意又向我襲來,我一瞬間就可以睡著,夢著剛才中斷的夢,完全沒有過渡時期。

這通常會在他們吃完早餐進門之前醒。


那種醒法也很了不起,就是雖然睡著,卻可以聽見巷子裡面他們的腳步聲、講話聲、或最遲開門聲。

男人有時看我還沒下床,他會含了一小口咖啡,吻我時送進我嘴裡,我倆同時就笑了起來。

有時我在床上用完早餐才下床,有時我則會在他們進門之前,就坐在餐桌等他們。


但不是吃了早餐,這個睡眠就完成了。

星期天一整天,其實瞌睡蟲都在待命中。

大約中餐結束,如果坐在家裡沒事,很可能男人也想午睡了,雖然他周間從沒午睡習慣。

假如開車出去郊外看看綠色的什麼東西,只要路程超過半個小時,大約我就會在車上睡著,讓小男孩負責陪男人聊天。


這種整天都能睡的特殊才能,男人大概也只有羨慕的份,於是他總是把能讓我盡興的睡,當成是有些成就感的事情。

看!我能讓我的女人那樣放心,隨時讓她有足夠的休息,那就是我疼她的方式。


那我疼這個男人的方式就是:看!你想出門去走走,我答應了,但是我很累,所以我打呼陪你喔~~


這樣也行得通!


我絕對同意嬰兒喜歡在行進的車輛裡入睡這件事情,因為那如同放大子宮的環境,實在是非常引人入睡。

車子只要搖晃一陣子,尤其高速公路,不變的速度、同樣的曲率、眼睛直直的看著前方,瞌睡蟲降臨在額頭眉心上方一些些的地方。

眼睛自然的被從眉心脹大的那股濃濃的泡泡中往外散發的迷霧所浸淫,漸漸視若無睹地看著前方,既然視若無睹,眼睛也就自認已經下崗,支撐眼皮的肌肉馬上sign off,全體倒戈,開始拉下眼皮。

下一刻,再度恢復意識,我只能說,幸好不是我在開車。


無論睡多久的星期天,晚上居然還是能睡,這件事情也讓男人驚訝不已。

好像這女人是瞌睡蟲作成的,Made of sleeping bugs......


週一開始,便在重複著打小男孩屁股叫醒他去上學,把男人踢下床去上班的故事,直到下個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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